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許多長輩用以代步的電動自行車,自今年11/30將更名為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且必需掛牌、掛牌、滿14歲缺一不可!
按規定,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先投保「強制險」,未投保者就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,後續也就無法登記、領用車牌。施行日前已審驗合格且黏貼合格標章的微型電動二輪車,應於2年內登記領用掛牌,逾期將處新台幣1200~3600元罰鍰,並禁止行駛。(上圖來源交通安全入口網)
微型電動二輪車要求騎乘年紀需滿14歲以上,否則將處以600~1200元罰緩,未戴安全帽、載人也都是不被允許的行為,若是車主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,也會開罰1800~5400元不等,並要求改回原規格。(上圖來源交通安全入口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