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論作為原廠配備或經銷商提供選裝的副廠售服件,國內越來越多新車搭配電子後視鏡來銷售。但現階段國內仍缺乏相關法律規範及檢驗標準,為確保配備之安全性及適用性,交通部計畫將電子後視鏡入法,並預計於2023/1/1正式上路。
「電子後視鏡」顧名思義為後視鏡數位化的裝置,透過攝影機拍攝車後畫面,並藉由車內螢幕顯像以提供車尾視野輔助,在車長較長或後擋截面積較小的車款上尤其實用,也能避免多人乘載時後排乘客頭部阻擋傳統後視鏡視野的問題,且部分產品還兼具行車紀錄器的功能。
而參考歐盟自2016年將電子後視鏡入法管理的做法,交通部也將電子後視鏡納入「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27間接視野裝置」的規範中,預告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,確保未來國內相關配備在安全性及性能上能符合必要之規格標準。
目前ARTC車輛中心已完成建置電子後視鏡檢測所需的相關設備,以利國內業者產品開發及驗證使用。測試項目包含銳利度、色彩、亮度、對比、變形、閃爍等產品性能測試,畫面延遲及影像更新率也會納入規範中,藉以減少設備對駕駛反應時間的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