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(3/29)立法、司法、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中,交通部長王國材在立委質詢壓力下承諾,將在3個月內推動隔熱紙透光度管理相關法規修訂報告,並坦言目前台灣對隔熱紙透光度的管理相對落後,讓汽車隔熱紙管理終於露出一絲曙光。
現行法規形同虛設
翻開國內現行法規,針對汽車玻璃透光度規範僅有草率的條文描述,例如:
道路交通安全規範第39-1條第八款
車輛定期檢驗規定:車窗、擋風玻璃未黏貼不透明反光紙,計程車車窗玻璃除依規定標識車號外,並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。
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四款
計程車,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、車頂燈、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、後兩邊玻璃門上,黏貼不透明反光紙,處新台幣900至1800元罰鍰。以上條文翻譯成白話文,指的是計程車若黏貼不透明反光隔熱紙,可處新台幣900至1800元罰鍰,至於一般自小客車則只要隔熱紙還有一絲絲透明度就能通過驗車,就算隔熱紙真的黑到看不見,實務上也沒有法條能開罰,讓相關條文形同虛設。更別說車輛定期檢驗時,檢驗人員全憑自由心證或目視檢查來判別隔熱紙透光度,毫無專業與可信度可言。
交通部:參考各國法規 / 改儀器檢測面對國內貧乏的隔熱紙管理,交通部承諾將於三個月內提出修法相關報告,初步將參考各國隔熱紙法規,改以玻璃「整體透光率」進行規範,並於驗車時導入透光率檢測儀器,擺脫土法煉鋼的目視檢查法。然而為了避免對民眾產生過大衝擊,交通部也近一步提出未來三個月將優先針對計程車修法,隨後逐步擴及至一般自小客車,避免民眾一窩蜂拆除、更換隔熱紙,造成市場亂象叢生。面對這樣的結果,雖然無法起到立竿見影的修法功效,但也將有明確的規範與檢驗方式應運而生,做為用路人當然是樂見其成。
透光率高於70%是國際共識日本、南韓、中國等鄰近國家普遍都要求車輛前擋、前側窗玻璃透光率必須高於70%,英國則稍微嚴格些須達到75%,至於汽車工業大國德國則更嚴格,明訂車輛前三片玻璃不得黏貼隔熱紙,綜合各國法規之下,台灣未來要求車輛前擋、前側窗玻璃透光率在70%以上相信是合理的規範,既保有隔熱效果、又能有效提升夜間行車安全。要注意所謂玻璃透光率高於70%是包含「玻璃+隔熱紙」,由於玻璃在量產過程中並無法達到百分百透光率,目前市面新車玻璃透光率普遍約80%,也就是說即使未貼隔熱紙,也僅有80%的光線能通過汽車玻璃。要能滿足整體透光率在70%以上的規範,隔熱紙必須選擇約90%透光率的產品,在國人普遍喜好深色隔熱紙的前提下,高透光隔熱紙市面上選擇稀少且價格高昂,也根本不在新車業代提供的產品清單之中,因此未來若交通部順利推動修法,勢必得從教育用路人、宣導透明隔熱紙的好處開始做起,逐步改變國人隔熱紙越黑越好的心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