●6/3開始受理舊換新補助
●預計10月起開始取締
●違規最高9萬罰緩
根據交通部新聞稿指出,為有效提升國內計程車服務品質,全面推動「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」,自6/3~6/28截止,允許計程車駕駛人提出補助申請,車齡需12年以上,並依購買車款提供不同額度申請,共計補助5000個名額。
針對即將實行的補助政策,交通部補充道,為落實撥款作業並符合公平原則,計程車補助將採兩階段撥款,駕駛人購車後可先核發70%款項,後續30%補助款必須在未來6個月無發生交通違規記點、客訴等狀況,始可給付。
相較於計程車釋出利多政策,交通部為遏止Uber載客亂象,宣布將在6月公告「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-1條」修正草案,屆時將明令禁止Uber實施私自載客行為,而為考量營運轉型,政府允諾提供4個月的緩衝期,預計10月起正式展開取締,違規者將依違反「公路法第77條」處以9000~9萬元罰緩。
針對此次計程車補助,外界看法各有不同,贊成者表示,計程車屬於高工時行業,適當補助有助於提升服務品質,亦能促使產業正向發展,但也有看法認為,計程車不僅免徵汽車燃料稅與牌照稅,還有油價補助,現在又提供購車補貼,難免落入「政策買票」的輿論。
除政策補助有所異見,被視為「Uber條款」的新法規公告在即,Uber在台團隊表示遺憾,並指出政府罔顧消費者選擇意願,刻意規範租車時間,造成乘客時間權利被剝奪,其作為只為圖利特定族群,有違良性競爭的宗旨。
對此交通部表示,Uber以違規手段來迫使政府擬定配套措施,有違公平原則且無法迎合大眾利益,要求Uber切莫再與法規抗衡,與合法業者共同建立營運模式才是解決之道。
值得一提的是,針對新法預告執行,部分Uber駕駛提出抗議,並揚言發起公投訴諸民意,不僅如此,Uber北亞區公關總監Emilie Potvin透過採訪表示,若法規無轉圜餘地,未來將重新評估在台營運方針,期盼政府能再審慎思考。